刘先生-合同更换问题
信件主题: | 刘先生-合同更换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刘堂洲 | 来信日期: | 2019年04月19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1904190159 |
信件内容: | 刘先生反映2016年在城投西津城购买安置房并有安置房合同,2019年4月19日售楼部致电刘先生,让其今日去售楼部将安置房合同换成商品房合同,售楼部称如果不换合同会影响后期办理产权证,现刘先生咨询,如果不更换合同,会不会影响后期办理产权证,请相关单位告知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自然资源局:有关刘先生反映的问题,经核实,刘先生属于拆迁安置户,你户应按拆迁安置协议履行合同,我局登记部门依据购房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。你户是否更换合同,请自行决定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自然资源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19年04月24日 | ||||
评价: |